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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与利的抉择-第81集

——守财吝啬与轻财重义的不同人生

  

  “世人以衣食为命,故财为最重。”自古以来,人们为了生存,往往将钱财看得比什么都重要。然而,古往今来,又有多少人因一味追逐财利,而吃尽苦头、受尽磨难,甚至结下了深仇大恨。

  后魏时期,有位名叫崔和的人,字亮,家中财富堆积如山,暗中埋藏的财宝多达数百斛。可他为人却极其吝啬,度量狭小,要他花钱,简直就像割他的身肉一般痛苦。

  有一回,正值春日,蔬菜长势喜人,崔和的母亲李氏想吃旱芹,崔和却因心疼那点小钱,始终不肯为母亲购买。

  《朱子家训》中言:“重资财,薄父母,不成人子。”那些只看重钱财,却对父母薄情寡义的人,又怎配为人子女呢?

  难道一味地吝惜、积攒家财,就能让财物得以保全,甚至发家致富吗?

  古人的智慧早已告诉我们,财物并非个人独有,而是为“五家”共有——水、火、盗贼、官府及不肖子孙。一旦遭遇水火之灾,再多的钱财也会在瞬间化为灰烬;除了水火,还有盗贼,他们通常不会光顾穷人家,而总是盯上那些富贵人家的财富;再者是官府,若钱财是通过非法手段得来的不义之财,最终难逃被官府罚没充公的命运;最后一种情况,就是不肖子孙,若子孙不孝,祖先和父辈辛苦积累的家产,到了他们手中,很快就会被败光散尽。

  不幸的是,崔和的儿子崔轨,后来竟盗取了崔和辛苦积攒的百万钱财,然后逃亡而去。

  在义与利的抉择中,崔和父子二人都选择了财利,他们的人生轨迹也因此如出一辙。子孙的行为,往往就是父母祖辈的影子,不孝之父,又怎能培养出贤德之子呢?

  “愚痴悭不施,以种贫穷本。”后来,崔和升任参军,便利用手中的权势,多方收受贿赂,最终罪行暴露,被皇上赐死。可想而知,那些不义不法之财,也必定会被罚抄上交,崔和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。

  贪婪吝啬所招致的果报,便是贫穷,而究其根源,就在于“穷于道”!道,是宇宙万物运行所遵循的规律,不了解这个真相,就难以按照规律为人处事。对物的无尽贪婪、对他人极端的吝啬,都是因为对财物如何获得、如何使用而茫然无知所导致的。

  “大道之行,天下为公”,“德者,本也;财者,末也”,“仁者以财发身,不仁者以身发财”。中国古代的先贤们早已深谙发家致富的真谛。

  如果不通达于道,人们就难免为了生存,在有限的资源和无限的欲望之间挣扎,表现出厚重的贪婪习气。这种挣扎的张力越大,说明由死亡所带来的恐惧感就越强,对生存安全的需求也就相应放大。

 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需求分为五个层次,从低到高依次是:生理需求、安全需求、爱和归属需求、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。而后面四种需求,都是在维持个体生存需求即生理需求的基础之上的。换言之,生存是生物个体的基本需求,“好生恶死,人心之所同”。

  其实,圣贤早在千年以前,就告诉了我们趋利避害的长生之道:“故大德,必得其位,必得其禄,必得其名,必得其寿”;“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,以其不自生,故能长生”。于是,我们明白了:生存的密码在于无我利他。然而,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,就难免会为了满足自身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。损人利己、背道而行的结果,只会招致种种不祥。而顺道而行的君子,则会收获幸福吉祥。

  甄彬,梁朝人,在他贫苦时期,曾经用一束可以织布的苎麻做抵押,向长沙寺观当铺借钱。后来赎回苎麻时,发现束内藏有五两金子。甄彬心想,这些金子并非自己分内该得的,不能无缘无故据为己有,于是当即送还给了当铺。

  《群书治要·晏子》中讲:“景公问求贤。晏子对曰:通则视其所举,穷则视其所不为,富则视其所分,贫则视其所不取。”如果一个人身处穷困环境之中,在颠沛流离之时,依然能够做到有节有守,不取不义之财,“临财勿苟得”,那么这样一直循义而为的人,就能够称得上贤德了。

  甄彬的道义之举,当时还是平民的梁武帝听闻之后,内心对甄彬的人格修养便十分赞赏。等到梁武帝即位后,便任用甄彬为郫县令。临行前,面对五位官员,武帝一一告诫他们:“为地方县令,应以廉洁慎重最为重要,愿卿等多多加勉。”唯独对甄彬说:“卿往日有还金的高洁美德,所以寡人就不用再以这些话相嘱咐了。”从此,甄彬的声望德行更加彰显。

  “君子之仕也,行其义也。”心存道义之人,为官致仕,也必定会恪守公义,为民做主。甄彬“穷不失义,达不离道”,无论人生境遇如何变迁,始终将义字放在首位,成就了一段光明正大的道义人生。

  孔子说:“君子义以为上”“见利思义”“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”。追求利当应当以道义为标准,也只有以道义为标准,才能真正且持久地获利,而这个利,是富贵康宁的人生大利。崔和、甄彬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结局,源于他们不同的人生选择,而不同的人生选择,则源于不同的价值信仰。崔和与甄彬以身行教,告诉我们在道义与私利之间,应当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。

  

  历史出处:

  崔和。家巨富而性吝。埋银数百斛。其母李当春思堇。惜钱不买。子轨。盗钱百万。背和亡走。和迁参军。坐贪贿赐死。

  ——《魏·崔亮传》

  

  梁甄彬。尝以一束苎。就寺库质钱。后赎苎。于苎束中得五两金。彬送还寺库。梁武帝为布衣时闻之。及践祚。以彬带郫县令。将行。同列五人。帝诫以廉慎。至彬。独曰。卿昔有还金之美。故不复以此言相嘱。由此名德益彰。

  ——《梁·甄法崇传》